为贯彻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第五次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的相关要求,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以落实人防专项规划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契机,联合在楚雄州试点构建云南省首个州域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开展了《楚雄州州域人防综合防护体系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楚雄州人防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走出一条以人防体系规划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指导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符合云南特色的人民防空规划和建设新路子。

201995日《楚雄州人防体系规划(送审稿)》顺利通过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论证会。

此次《楚雄州人防体系规划(送审稿)评审会的评审专家组,由军事科学院国防工程研究院工程防护研究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昆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7位专家组成。与会人员听取了编写组的汇报,专家组认真审阅了文稿并展开热烈讨论,认为《楚雄州人防体系规划》构建了云南省首个“州域体系指导、城区重点控制”的人防规划控制体系,对提升楚雄州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指导楚雄州各县(市)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具有重要意义。《楚雄州人防体系规划》的编制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依据充分,基础资料翔实,技术路线准确,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符合楚雄州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对云南省级、州(市)级人民防空体系规划具有示范作用,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下一步,编写组将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完善成果,《楚雄州人防体系规划》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批准后实施。

《楚雄州人防体系规划》作为省级试点项目,将对编制成果在高度、深度、广度和创新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提炼和总结,形成云南省各州(市)编制人防防护体系规划,加强人防规划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联系和衔接,确保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结合基本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的技术指南。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楚雄州人民防空办公室、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楚雄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杨应伟供稿)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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