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防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管理,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水平,经国家人防办同意和云南省人防办研究,定于2014年9月24日—9月29日在昆明市举办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9月24日9:00—18:00

培训时间:9月25日—9月29日

培训地点:世纪王朝大酒店(兵器工业昆明疗养院),昆明市滇池路七公里怡兴路2号。

二、培训对象

1.拟申报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单位监理人员。

2.现有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拟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人员。

各资质等级对监理人数及技术职称要求、业务范围(下表),监理单位应根据申报资质等级的需要,合理安排参训人数。

 

资 质

 

条 件

 

业务范围

 

甲 级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具有1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12名以上,安装专业3名以上),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的人防工程

 

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乙 级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5级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丙 级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具有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4名以上,安装专业1名以上)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6级、6B级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三、培训主要内容

国家人防办编著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培训教材。

四、组织形式

国家人防办委托国家人防协会主办,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协办。

五、报考资格及证书分类

人防工程监理证书分三类:工程师资格证、工程师培训证、监理员岗位证书。

工程师资格证:参训人员具有工程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有地面国监或者省监资格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发工程师资格证。

工程师培训证:参训人员具有工程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没有地面国监或者省监资格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发工程师培训证。

监理员岗位证:参训人员没有职称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发监理员岗位证。

    六、有关要求

    (一)各参训企业监理培训报名回执(附件1),于9月12日前传真至云南省人防办(传真:0871-63995201),按报名先后安排培训,逾期不予受理。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国家建设监理注册工程师或监理培训上岗证原件(备验)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3张,报名表原件一份(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培训费:报考工程师资格证及工程师培训证的人员,1600元/人;报考监理员岗位证的人员,1200元/人(以上价格含专家授课、资料以及办证费等相关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考试:培训班将组织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报请国家人防办审核同意后颁发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防工程监理员上岗证书。

(四)各州市人防办接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

(五)联系电话:

林老师:0871-63995276、13529347856

张老师:0871-63995277、18083801722

    附件:1.监理培训报名回执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培训报名表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附件1

监理培训报名回执

附件2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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