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5日至3月2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人防办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4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省人防办党组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贯彻国家人民防空决策部署作为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中发〔2001〕9号、中发〔2014〕15号和云发〔2015〕24号文件精神,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方法,把握州(市)人防办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免工作要求,强化依法履职、依规管理干部意识。制定《云南省人防系统协管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州(市)人防办领导班子成员任免的前期考察、意见征求、研究批复等事项,进一步健全对州(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任免管理机制,增强任免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深刻反思“对昆明市人防办违规审批制止不力”问题,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查摆问题解决不力根源,认真吸取错误教训,研究加强人防审批项目监管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昆明市人防办违规审批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昆明市政府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动问题整改。组织对16个州(市)人防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普查,重点对昆明市人防办越权审批项目进行清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三是组织人防法规和设备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学习培训3期,帮助机关干部掌握相关政策规定,提高政策指导能力水平。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全省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应收未收、违规挪用等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规范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制定《云南省人防办关于加强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对人防设备采购的立项、招标、监督等环节以及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要求,确保人防设备采购程序规范,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四是针对中民防审图公司违规开展审图业务问题,及时下达停业通知,要求其按规定完成资质备案和相关整改工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全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检查的通知》,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入滇备案、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中民防审图公司入滇开展业务以来审查的96个人防施工图项目进行了重点清理,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从严落实审查制度、入滇备案制度、审图技术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履行审查职责和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规范我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五是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曲靖、楚雄等4个州(市)人防办和曲靖军源防护设备公司等7家人防企业,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垄断经营现象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制定下发《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实施公开招标的通知》,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公开招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和市场有序竞争。六是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人防工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区分自查、抽查和整改三个阶段,围绕州(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许可审批、工程质量管理和易地建设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人防工程行政执法检查,确保人防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取得实效。制定出台《云南省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明确人防执法检查的职责、范围、时机和执法检查处理办法,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人防系统执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履行好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个别案件回访和行政执法案卷备案制度,定期对州(市)执法情况进行督查,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七是从严执纪问责,共批评教育4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4人。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办党组高度重视,先后9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采取专题培训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明确注意事项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干部依纪依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思想意识。制定《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认真核查比对,做到一人不漏。三是加大财经政策培训力度,使财务人员熟悉机关财务管理知识,掌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财务管理要求,切实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能力。制定《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内容和监督办法,对全办财务管理使用进行有效规范。定期公示财务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公开、透明。三是组织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招投标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工作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招投标事中、事后工作的程序方法、监督措施、责任追究进行具体明确,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将工程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谈判公告、询价公告及最终中标、成交公告等信息及时进行发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实施政府采购。对于特殊项目,事先征求云南省国家保密局、省财政厅资金管理处和政府采购管理处的意见,确保项目采购符合规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人防设备采购等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问责力度,确保不出违纪违规问题。四是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清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强化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对照自查、问题整改,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采取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以改进机关作风为目标,扎实抓好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服务云南跨越发展”为主题的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狠抓“四风”问题整治,推动全省人防系统作风建设。五是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纪委《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的办法》等规定,熟悉工作程序和要求,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结合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案件审查相关规定,制定《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对案件审理程序、处理方法和工作要求进行明确,确保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有序。围绕“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办党组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吸取问题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六是从严执纪问责共免职正处级领导干部职务1人、记过处分1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

(三)关于“规矩意识不强,存在有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任务管理规定(暂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规定要求,强化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规矩意识,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三是省办机关指导定额站成立云南人防设计审查有限公司脱钩善后处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股权转让工作。四是定额站根据工作要求,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按规定时限完成公司脱钩、审批备案、产权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全额上缴处置收益等工作。5月12日,拟制了股权处置方案,并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讨论;5月17日,召开云南人防设计审查有限公司股东会议,讨论通过了定额站处置51%股权的相关事宜;5月23日,以省办名义向省财政厅上报了《关于申请对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对外投资股权处置的请示》。五是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精神,按照公司股权处置相关规定和程序,扎实抓好股权处理事宜。目前,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四)关于“个别领导成员对分管工作中的错误做法不敢正面对待,对巡视了解回避推诿应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内容,端正思想态度,强化纪律意识;二是围绕存在问题,组织对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教育,讲清问题危害,明确相关规定,提出工作要求,强化党组成员正视巡视问题,积极参加整改巡视问题的主动性;三是积极配合省纪委调查核实工作,主动说清问题;四是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围绕整改问题中不愿作为、不敢担当、不想直面问题等问题进行深入查摆,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议事工作规则不完善,项目决策不够科学”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制定《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会议制度》,对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内容、程序和参会人员进行明确,做到区分严格,组织严密;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单位“三重一大”问题,全部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分工负责落实。三是提高决策质量。对于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决策前的研究和论证,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决做到议题不成熟不上会,重大决策研究论证不充分不上会。坚持充分征求各方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关于“干部工作不够严谨,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学习干部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熟悉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提高开展工作的实际能力。依据《云南省档案条例》等规定,制定《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制度和违纪处理等事项进行明确,做到管有依据。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干部档案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干部档案专项清理整改工作。重点围绕“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省办管理的人事档案进行逐一清理核查,对12份干部任免审批表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对9份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省人防办干部人事数字化档案建设,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整、信息准确、管理规范。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和责任追究,克服侥幸心理和应付思想,切实强化主动积极、准确填报的意识。制定《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制度》,对工作原则、内容、制度、方法、结果运用和纪律要求等事项进行明确,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结合省委组织部的抽查工作,组织对全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清理和核实,对4名错报人员进行了及时更正,对1名漏报人员限期进行补报。认真做好平时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抽查结果的运用,确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从严执纪问责。共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1人。

三、廉洁纪律方面

关于“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中央、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规定,细化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等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使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践责。二是组织成立省人防办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制定《云南省人防办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和《云南省人防办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对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原则、方法、措施及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四是制定《云南省人防办涉密事项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密级设定、涉密事项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有效规范全办涉密事项管理工作;五是认真反思存在问题,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纪律意识不够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财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反复重申有关禁令,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二是修订完善《云南省人防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的工作流程、标准范围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确保公务接待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围绕违规接待问题进行认真反思,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狠抓违规接待问题的整改,加大对违反规定现象的查处力度,确保规定落实到位。四是修订完善了《云南省人防办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对经费报销的范围、金额、程序、要求和纪律规定进行了明确,切实做到管理严格、程序规范。严格经费报销审批程序,认真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大财务报销票据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五是组织制定《云南省人防办停车费收取管理规定》,对收取的停车费进行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省非税收入相关管理规定,对全办各项非税收入进行认真清理,按规定上缴省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坚决纠正和克服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严等问题。六是强化执纪问责对1名副处级财务人员予以立案审查。

(二)关于“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规则》和《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办事流程图》,进一步规范省办机关工作秩序,对部门职责任务、工作事项、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公布承办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举报电话,使每项工作落实有规可依,并在省人防办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安排部署的每项工作,定期采取电话或实地检查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每项工作高标准落实。制定《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明确机关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推行实施半年考核预警、亮黄牌,年底评定、施奖惩,激发机关公务员主动作为的积极性。二是制定《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州(市)人防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查准问题和隐患,明确问题整改要求,切实提高人防工程“规、建、管、用”水平。制定《关于加强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充分整合人力与技术资源,实现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组织开展全省人防工程质量普查活动,彻底查清我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采取送南京陆军指挥学院专项培训、参加省住建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省办组织的系统培训等方式,切实加强人防工程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提升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管业务水平。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活动,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基层办事人员的意识,做到认真解答群众的疑问、及时讲清政策要求、细心交代注意事项,确保基层实际问题及时得到解答和指导。严格按照省政府“四项制度”规定落实责任制,积极推行办事部门和工作人员悬挂摆放信息牌制度,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五、其他方面

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后,省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亲自审阅批办,提出查办要求,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移交线索处置情况,已专题上报省委巡视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人防办反映。联系单位:省人防办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871-63995381;电子邮箱:21814951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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