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防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情况,更有针对性地谋划开展工作,现将上报工程建设数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如数据属涉密内容,按保密相关要求上报):
一、2017年上报数据时间为每月5日前报上一个月的数据(1、2月份的数据于3月5日前一并上报)。
二、数据上报工作应实事求是,数据须具体、准确、翔实。
三、各州、市数据上报范围包括辖区内所有县、市、区。
四、各地上报数据请按照附表格式上报,附表可在省办门户网站下载!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人防办工程处孙洁 0871-6399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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