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防办:
按照《云南省人民防空行业整治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经省人防办领导审定批准,现将云南省人防行业整治防护(防化)设备产品质量复查指标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人防办依据省人防办制定的《防护(防化)产品质量复查抽检人防工程清单表》,对照辖区范围认领复查工程项目清单,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于2019年7月-12月开展抽检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钢结构防护密闭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防化设备(过滤吸收器)产品质量复查工作。
二、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复查的内容、指标、标准、格式按照《云南省人防行业整治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执行;防化设备产品质量复查的内容、指标、标准执行《国家人防办防化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13年后通过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中过滤吸收器核验办法》,按照《云南省人防行业整治过滤吸收器质量核查指标》《过滤吸收器现场核查表》开展。
三、各州(市)人防办在复查中,要坚持边复查边整改的原则,具体负责复查问题整改、复核验收、处罚责任主体或研提处理意见和完善监管措施手段;并完成复查痕迹资料归集、整理、建档等各项工作。
四、2020年1月,各州(市)人防办应将防护设备、防化设备产品质量核查、整改情况、具体处理意见以及完善监管措施手段情况报告(含电子版)上报省人防办。
五、《云南省人防行业整治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云南省人防行业整治过滤吸收器质量核查指标》《过滤吸收器现场核查表》《人防工程防化产品质量现场检查记录汇总表》电子版下载地址:云南省人防办门户网站
联系人:袁礼坤(防护设备) 电话:0871-63995305
杨陆江(防化设备) 电话:0871-63995373
附件3:过滤吸收器现场核查表.doc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