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认真落实防护设备企业产品生产质量监督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防护设备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水平,依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和《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云防办〔2016〕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履行好“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的职责使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云南省2021年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产品生产质量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省人防质监站站长 杨愚
成员:童舟、李燕
以领导小组成员为小组长分别成立2个小组开展具体的质量监督工作。
(一)第一质量监督小组
组长:童舟
成员:彭玉宝、袁礼坤
被监督企业:云南民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固盾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云南高长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兴振容人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云南固业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云南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富诚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富瑞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汇鑫晟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鑫润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晋宁徽凯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云南神盾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云南甲盾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云南胜爵人防工程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云南苑领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大理创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豪盾防护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洪胜勇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第二质量监督小组
组长:李燕
成员:杨陆江、尹康忱、武红芳
被监督企业:云南盛欣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甲东人防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经建汇通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云南泰源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华西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佳森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信挚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鑫盾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千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卓瑞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宇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云南磐盾人防设备有限公司、曲靖宏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军源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昌泰防护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博庆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凯顺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云南中灿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良盾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三、质量监督对象
上述第一、二质量监督小组所列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生产安装企业,共计37家。
四、阶段划分
(一)工作准备阶段(9月30日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质量监督实施方案,进行质量检测培训,准备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所需材料、设备、仪器等。
(二)质量监督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任务分工,2个小组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在该时间段内不定期对相关企业随机开展防护设备产品生产质量监督。
(三)结果汇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小组将各自质量监督情况汇总报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派专人对小组质量监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形成最终的质量监督情况报告。
(四)情况公布阶段(12月31日前)。在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网站上对质量监督情况报告进行公开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五、质量监督内容
(一)质量行为监督
按照《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有关规定对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1.企业资质:
是否具备国家人防办批准的人防设备生产和安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质检管理:
是否设置有质检部门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是否取得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二级证书;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是否设置专职质量检验、焊缝磁粉探伤和焊缝超声波探伤人员;上述人员数量各不少于1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是否配齐以下质检设备:大小钢尺、卷尺、游标卡尺、千分尺、螺纹检测仪、材料硬度检测仪(金属、橡胶)、粗糙度检测仪、焊缝检测尺、焊缝超声波探伤仪、焊缝磁粉探伤仪、超声波测厚仪、同轴度检测仪、平面度检测仪、塞尺、拉力计、垂直度检测仪、漆膜附着力划格器、漆膜测厚仪、钢筋混凝土扫描仪、材料力学性能检测设备、回弹仪、气密性测量装置等;质检设备是否定期标定。
是否建有各类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检操作规程。
质检档案是否完整齐全。
3.规章制度:
产品质量保证制度是否健全。
安装质量保证制度是否健全。
4.其他:
是否存在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擅自更改图纸生产人防设备,导致产品出现严重质量缺陷的情况。
是否存在允许其他企业挂靠生产或者套牌销售的情况。
是否存在偷工减料制造、销售伪劣人防设备的情况。
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安装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人防设备的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废止的人防设备生产和安装资质证书从事人防设备生产安装的情况。
其他不良记录的行为。
(二)原材料及外购产品质量证明资料、质检资料监督
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与验收标准》(RFJ01-2002)有关标准规范对原材料及外购产品质量证明资料、质检资料进行监督。
钢筋、钢板、混凝土等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材料、试验报告单是否齐全。
防爆地漏、胶条等外购产品的质量证明材料、试验报告单是否齐全。
防护门(含门框)、防护密闭门(含门框)、密闭门(含门框)、密闭阀门、防爆波活门质检档案是否完整齐全。
(三)产品生产质量监督
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与验收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09)、《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检测标准(暂行)》(RFJ003-2021)等有关标准规范对产品生产质量进行抽测。
1.混凝土门扇
(1)抽测数量:每家企业抽测5樘。
(2)抽测内容: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门扇刚度、焊缝质量、材料配件质量、外观质量。
(3)抽测方式:使用仪器、设备及工具进行实测。
2.钢结构门扇
(1)抽测数量:每家企业抽检5樘。
(2)抽测内容: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门扇刚度、焊缝质量、材料配件质量、外观质量。
(3)抽测方式:使用仪器、设备及工具进行实测。
3.悬摆式防爆波活门
(1)抽测数量:每家企业抽检5樘。
(2)抽测内容: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抗力性能、焊缝质量、通风性能、材料配件质量、外观质量。
(3)抽测方式:使用仪器、设备及工具进行实测。
4.门框
(1)抽测数量:每家企业抽检5樘。
(2)抽测内容: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焊缝质量、材料配件质量、外观质量。
(3)抽测方式:使用仪器、设备及工具进行实测。
5.密闭阀门
(1)抽测数量:每家企业抽检5个。
(2)抽测内容: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焊缝质量、材料配件质量、外观质量。
(3)抽测方式:使用仪器、设备及工具进行实测。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是人防工程质量的关键,防护设备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因此,参加此次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和接受质量监督的相关企业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到本次质量监督工作中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特别是对于在质量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沟通并解决,全力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受监企业应加强对自身质量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准备,主动配合此次工作。
(三)严守廉洁纪律,坚决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公正公开
质量监督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切实按照标准规范开展质量监督,对结果进行统计并网上公布。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及时上报省人防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积极准备迎检,切实保障质量监督工作的高效开展
各生产安装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产品质量质量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精心准备,明确相关内容、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质量监督工作顺利进行,以对国家、对人民和对自己负责任的态度高标准接受检查,切实保障质量监督工作的高效开展。
附表1:质量行为抽查记录表
附表3:钢筋混凝土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扇组件质量检测评定表
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