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发布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防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046号;邮编:650228;电话0871—6399522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人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9号)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省人防办按照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办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公布相关信息183条,包含人防动态71条、图片新闻42条,通知公告24条、党风廉政建设10条、政府信息公开7条,政策法规3条、工程建设4条、人防指挥4条、人防知识2条、以案释法4条、其他信息12条,访问量32万次。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咨询回复
2020年度,省人防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1件,云南省12345平台转办件1件,96128平台留言19条,来件、留言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2020年度无全国政府网站曝光台件。省人防办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信息。
(三)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机制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体系。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压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强网站的统筹建设和集约管理,提升网站的在线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监管、内容保障、审核发布、安全防护等工作,实现门户网站安全、规范、健康运行。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省人防办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重视信息保密审查
省人防办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关于信息网上发布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和责任,综合处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负责对稿件进行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审批;法规宣传处承担监管责任,统筹管理我办上网信息发布工作;省人防信保中心负责进行信息发布,对发布的信息社会反映等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并及时上报。对拟公开信息做到“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从源头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事项 |
17 |
-4 |
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3 |
1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
2 |
95.9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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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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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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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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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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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务院、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及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人民防空工作军地双重领导,涉密事项较多,相关的规范标准和部分工作动态不宜或不能公开,因而公开的内容相对较少。二是省人防办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政务公开理念有待增强,在信息公开上主动协作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2021年,省人防办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云南人防工作开展情况,继续营造全省上下关心人防、支持人防的良好氛围。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把规范透明作为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制定的各类制度文件严格把关,做到能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组织领导,配强配齐工作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信息公开能力,推动省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省人防办已在门户网站(网址:http://ynrf.yn.gov.cn/)公开了相关信息,各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获取。(如需帮助,敬请致电省人防办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99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