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网友岳某通过“在线咨询”留言:我在某居民小区地下负二层停车场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等交楼和交车位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这个非人防车位被人防门和地下建筑墙包围在一个狭小空间内,此空间只能停十个车位,进出次空间必须经过人防门,也就是这个非人防车位完全是被人防区域和建筑砼墙包围,车辆进出唯一必须经过人防门。开发商此前从未提及相关问题内容。我请问一下这个被人防门和建筑砼墙包围的车位是不是应该属于人防车位啊?否则这个相对小的空间怎么会被人防区域包围在地下室的一个角落里面?作为非人防车位这样设置合理吗,有什么依据吗?
2022年3月23日,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内容: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10〕288号)第十三条规定“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履行监督责任。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备案材料报送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您的车位是否属于人防工程,可到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咨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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