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三年行动计划的背景。

答: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纲要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亟需加强顶层设计,采取系统性、整体性、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制定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

2.问:三年行动计划要通过三年时间实现什么目标?

答:三年行动计划的预期目标是,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为了保证实施效果,三年行动计划还确定了每年度要完成的重点目标。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为了整治重点领域突出行政执法问题,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地区各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并进行专项整治。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为了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各地区、各部门2024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为了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数字化,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要于2025年底前汇聚形成“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3.问: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方面,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并规定了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确保行动落地见效。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地区各行政执法领域的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底前,司法部将牵头组织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各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4.问: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方面,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其队伍建设、人员能力素质直接影响着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同时,三年行动计划强调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

5.问: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三年行动计划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创新方式等维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方面,要求加快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工作。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方面,要求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在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面,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6.问:在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数字化方面,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是创新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方式的重要抓手。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系统建设对于实时掌握全国行政执法情况,提升执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即时性,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和法治保障,有效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加快建设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的部署安排,要求加快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构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同时,要求加强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

7.问:司法部在推动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方面,将做哪些工作?

答:下一步,司法部将强化组织落实,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确保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指导监督。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贯彻落实工作,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参考,并适时组织开展贯彻实施情况评估。二是推进经验交流。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三是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汇总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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