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动(人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人防系统依法行政,加强人防行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促进人防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和《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防办〔2022〕25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管用,营造公平竞争的人防市场环境,促进全省人防工程建设上台阶上层次。

二、组织领导

在省国动办党组领导下,成立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组长由省国动办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将随机从省国动(人防)办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6人组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组成员,职务高的任联合检查组组长。

三、检查对象

营业执照在我省注册、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资格证书,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的38家企业为检查对象,抽检范围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拟定于11月至12月。

五、检查方式

(一)组织对随机抽取的6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实施检查。

(二)对被投诉、举报或者已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实施定向检查。

(三)2024年度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的人防防护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检查结果可参照应用。

六、检查内容

(一)门、阀、活门类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从业能力条件、生产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经营行为等。

(二)过滤吸收器定点生产企业。检查包括从业能力条件、生产质量、经营行为等。

(三)州(市)人防部门按照《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防办〔2022〕25号)有关规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四)在建人防工程安装质量抽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是强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各级国动办主要领导和各受检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清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关口前移,配合抓好此次检查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效统筹、合理计划、积极准备、认真实施,做好检查组内统筹谋划和与检查对象的沟通协调,做到前后衔接紧密,内外安排得当,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切实提升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依法依规整改。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对企业从业能力、经营行为、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查,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分门别类、精准细致列出清单,当面反馈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当事企业积极制定措施,高效抓好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四)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检查工作的客观性和严肃性,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打印页面 | 分享到: